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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自觉

纪律严明、步调一致,是我们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。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

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纪律是治党之戒尺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连续三次修订《条例》,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不断完善纪律规矩,释放的是从严治党越来越严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。各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,做到思想上绝不能含糊、行动上绝不能迟疑、落实上绝不能变通,切实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、入脑入心,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自觉。

思想是行动的先导。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主体和对象,尤其要坚持原原本本学、领悟要义学、联系实际学,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,紧扣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进行研讨,真正搞清楚、弄明白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从心底知晓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、内化为言行准则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以学习涵养忠诚之魂,确保严守党纪不破防线。

“贪如火,不遏则燎原;欲如水,不遏则滔天。”在时代飞速发展的当下,党员干部难免会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,如果遵守纪律不能成为党员干部看齐“标杆”,把纪律规矩当成耳边风,放松自我约束,势必造成“祸患常积于忽微”的危害。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自觉,还得拥有一颗敬畏之心,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勤于自省,自觉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,自觉把对《条例》的学习转化为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要求,时刻把法律的戒尺、纪律的戒尺、制度的戒尺、规矩的戒尺、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。

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倘若执纪像“橡皮泥”那样又松又软,或是像“橡皮筋”那样时紧时松,纪律教育就会缺少内在刚性。要把加强纪律教育与严格纪律执行贯通起来,对违纪踩红线、越底线、闯雷区的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说纪、以案促改,让警钟长鸣、震慑常在,鞭策党员干部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、是与非的高压线、情与纪的分界线。同时落实好主体责任,一级管好一级,一级带动一级,让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碰的底线。

人不以规矩则废,党不以规矩则乱。遵守党的纪律是一名合格党员的本分。自觉扛起政治责任、抓好贯彻落实,持续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上下功夫,切实学出忠诚、学出敬畏、学出担当,就定能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新成效,在正确的道路上行稳致远,为人民建功立业。(鱼予  梓菱)

[责任编辑:章颖慧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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